以法為綱: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公共場所設置“一米線”等文明引導標識、餐飲服務企業(yè)應當配備公筷公勺……不久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一系列疫情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習慣納入條例,以法律“硬制度”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yǎng)成,受到社會各界普遍歡迎。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依法科學有序防控至關重要。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把疫情防控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多次專門聽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匯報,親自指揮、親自部署,強調在法治軌道上統(tǒng)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戰(zhàn)斗力,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筑牢堅實的法治保障。
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湖北啟動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II級應急響應,隨后升級為Ⅰ級響應。全國31個省區(qū)市紛紛快速進入“重大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Ⅰ級響應”。
制定落實社區(qū)防控措施實行網(wǎng)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相關人員健康跟蹤管理,控制舉辦大型活動減少人員聚集,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管控……
新冠肺炎疫情發(fā)生以來,各地基層組織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依法依規(guī)化解矛盾糾紛、消除安全隱患,引導群眾增強法治意識,切實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助力決勝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
依法防疫,離不開健全完備的法律體系。從傳染病防治法、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到疫苗管理法、藥品管理法等,我國已經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為疫情防控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戰(zhàn)“疫”中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guī),著眼長治久安,正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應有之義。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加大對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
4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生物安全法草案二審稿。草案規(guī)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國家生物安全領導體制,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疫情大考下,越是情況特殊,越是要堅持法治思維。
河南省鄭州市的郭某鵬隱瞞境外旅行史,返回鄭州后乘坐地鐵上班并在單位就餐,隨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公安機關對郭某鵬、郭某玲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鄭州市二七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判處郭某鵬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確診或者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并進入公共場所,曾經進出疫情高發(fā)地區(qū)、已出現(xiàn)發(fā)熱等感染癥狀,仍刻意隱瞞,放任病毒傳播……這些行為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危害公共安全,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執(zhí)法司法的鐵面莊嚴,彰顯庇佑民生的制度溫情。
截至4月15日,全國公安機關已偵辦制售假劣口罩、醫(yī)用酒精等防護物資案件115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587名,搗毀窩點885個,查扣假劣口罩4800余萬只及一批醫(yī)用酒精、消毒液等物資,案值近3億元……
法治,正在成為全民戰(zhàn)“疫”的公約數(shù),成為同心抗疫關鍵詞。造謠傳謠、制假售假、濫食野生動物是違法行為,不聚集扎堆、配合體溫檢測、出門戴口罩就是守法遵規(guī)。
以法治為綱,聚保障之力,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這場必須打贏的人民戰(zhàn)爭、總體戰(zhàn)、阻擊戰(zhàn),必將贏得最終勝利。
(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